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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及會議章程》第一章 總則
by 林煒倫, 2014-04-23 01:34, 人氣(134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社團定名:南華大學 百口莫辯辯論社

第二條 社團宗旨:南華大學百口莫辯辯論社團(以下通稱本社團)秉持培訓具團隊合作、及時思考與應對能力、邏輯推理、處理事務能力織人才之信念。推廣辯論文化與技藝之研究學習精神,以塑造良好的辯論文化與技藝學習研究空間,增進學生之福祉,匯集共同興趣之學生,提供學術及資訊交流之環境。

並於具備一定實力之後開始南征北討,與國內外各大專院校進行增進情誼之友誼賽,並參與區域、全國、甚至外國之正式比賽,為學校與社團爭光。

第三條 依本校學生課外活動輔導辦法第二章規定申請成立為學術性學生社團。

第四條 社址:未定,限校內(嘉義縣中坑里中坑32號南華大學)

第五條 行政區域:本社行政區域為南華大學校內

第六章 主管及目的事業機關:本社主管機管為學生自治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照章程所定為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並接受主管及目的事業機關之指導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