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量方法
by 郭梵韋, 2014-03-19 09:55, 人氣(1592)
1.學習評量之方式與總成績佔分比例:
讀書報告30%(含分組討論、書面作業及聆聽演講之心得書面報告,各佔10%)
出席率10%(含參與分組討論之自評)
期中考30%,期末考30%(皆紙筆測驗)
2.評分標準
(1)分組報告之評量標準如下:
等級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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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0) |
B(80) |
C(70) |
D(55以下) |
主題明確度 |
契合主題 立論完整
|
契合主題 立論稍有闕漏 |
主題契合度與立論皆有不足 |
無法掌握主題 |
組織邏輯 |
結構完整 組織嚴謹 |
結構尚可 組織鬆散 |
結構與組織均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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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構 |
表述方式 |
言語流暢 語意清晰 能與聽者互動 |
言語尚流暢 能與聽者互動 |
言語尚流暢 語意不甚清晰 少與聽者互動 |
語意不明 照本宣科 聽者無法了解 |
PPT製作 |
段落分明 標題明確 文字流暢 |
段落分明 標題明確 文字流暢度稍有不足 |
段落標題不明 文字流暢不足 |
無製作PPT |
(2)出席狀況之評量標準:扣除期中與期末考,學生應到課16次,即32節,缺課2節扣1%,出席率分數10%扣完為止。另有分組組員出席小組討論之自評,即學生參與課後小組報告討論之出席狀況,是否實踐團隊合作之精神,由學生個人自由心證,出席狀況「優」+3%,「普通」+2%,「差」者不加分,若上課出席率已全勤者,小組討論出席自評則加於學期總分,以資鼓勵。
(3)期中與期末考作答標準:評量著重申論深度與論證效力,且於考前提醒學生,雖然康德哲學提醒吾人,普遍而必然有效的哲學論證是最困難的,然而此亦是指出,哲學問題肯定有答案,絕無人云亦云或可任意作答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