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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量方法
by 郭梵韋, 2014-03-19 09:55, 人氣(1592)

1.學習評量之方式與總成績佔分比例:

讀書報告30%(含分組討論、書面作業及聆聽演講之心得書面報告,各佔10%)

出席率10%(含參與分組討論之自評)

期中考30%,期末考30%(皆紙筆測驗)

2.評分標準

(1)分組報告之評量標準如下:

等級

項目

A90

B80

C70

D55以下)

主題明確度

契合主題

立論完整

契合主題

立論稍有闕漏

主題契合度與立論皆有不足

無法掌握主題

組織邏輯

結構完整

組織嚴謹

結構尚可

組織鬆散

結構與組織均鬆散

無結構

表述方式

言語流暢

語意清晰

能與聽者互動

言語尚流暢

能與聽者互動

言語尚流暢

語意不甚清晰

少與聽者互動

語意不明

照本宣科

聽者無法了解

PPT製作

段落分明

標題明確

文字流暢

段落分明

標題明確

文字流暢度稍有不足

段落標題不明

文字流暢不足

無製作PPT

(2)出席狀況之評量標準:扣除期中與期末考,學生應到課16,即32節,缺課2節扣1,出席率分數10%扣完為止。另有分組組員出席小組討論之自評,即學生參與課後小組報告討論之出席狀況,是否實踐團隊合作之精神,由學生個人自由心證,出席狀況「優」+3「普通」+2「差」者不加分若上課出席率已全勤者小組討論出席自評則加於學期總分以資鼓勵

(3)期中與期末考作答標準:評量著重申論深度與論證效力,且於考前提醒學生,雖然康德哲學提醒吾人,普遍而必然有效的哲學論證是最困難的,然而此亦是指出,哲學問題肯定有答案,絕無人云亦云或可任意作答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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