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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與牧會處境--以長老教會女傳教師為例
by 邱琡雯, 2016-01-14 11:26, 人氣(1704)
 
 
摘 要
本論文旨在探討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女傳教師獻身於傳統以男性為主的牧職工作中所面臨的處境,研究者關注女傳教師是否因性別而受到不平等的差別待遇,並且從她們所處不同的牧會型態之結構性特徵,來分析其所面臨處境的原因。
本研究採女性主義的觀點,以紮根理論的研究途徑由行動者的詮釋性資料來建立解釋、假設或理論。資料蒐集是以研究者設計的半結構開放性問卷進行深度訪談,訪問了14位目前在地方教會牧會的女傳教師,並輔以地方教會長老們的意見,縱合歸納分析。
本研究主要目的是試著從行動者的角度來詮釋她們的主觀經驗,讓她們的經驗呈現出來,以探究其行為與動機背後的社會文化的意義,並嘗試建構屬於女性經驗的理論。

研究者將女傳教師牧會的型態區分為獨立牧會、夫妻共同牧會、團隊服事三種類型,以瞭解女傳教師其不同的牧會型態是否會面臨不同的牧會處境,並歸納出所有女傳教師的共同處境。研究發現,這三種牧會型態的女傳教師在封牧、受聘的難易程度上是有差異的,在謝禮、受尊重程度方面有差異而且普遍比男傳教師低,在事工的發揮空間方面也不同,在其所牧養的教會裡所擁有的決策權也有差異。此外,受尊重程度是與城鄉地域、地方教會的歷史傳統與規模大小有關係。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雖有著鮮明的改革性格,然而教會深受它周遭環境的影響,以至於很多價值觀都受到社會文化的影響。在父權的社會結構裡,衍生出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內、男強女弱的意識型態,也根植於教會中。這使得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牧會的女傳教師,仍受父權意識型態的壓迫與宰制,女性的利益被屈從、附屬於男性的利益,這種權力關係在女傳教師牧會時,無論是在封牧、競爭牧職、性別分工、家務勞動以至於參與公共事務,都清楚地呈現出來,父權結構的文化規範無不箝制了女傳教師的思想與行動,制約著女傳教師責任與義務的認知。
論文最後從促進教會牧職工作兩性平權的理想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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