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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維護景觀,獎勵禁令一起來
by 邱琡雯, 2016-10-06 12:11, 人氣(1829)

2015/7/23 《人間福報 》投書版

我目前旅居京都,透過公共空間標語、招牌、看板的多元觀察,可以看見這座千年古都努力維護景觀市容所做的努力:一是獎勵,二是禁令。 

獎勵的部分,譬如「宣示屋外廣告適切事業所」標章,這是「京都市政府都市計畫局廣告景觀推進室」為了鼓勵住民和店家共同維護京都景觀的永續發展,給符合標準的優良店家頒贈認證的標章。「景觀重要建造物」認證標章,是二○○四年京都市政府基於景觀法訂定「景觀重要建造物指定制度」,考量在地自然歷史文化之特殊性,對於建築物外觀及主體具有特殊性者,京都市長予以指定。被指定建物的所有者,必須適切管理,不得任意增築或改建,外觀變更須經市長許可,市府對外觀維修補助。 

禁令更是不勝枚舉,這意味市民或遊客還沒完全遵守,必須予以提醒、教化、警告像是著名景點哲學之道,沿途散步者眾多,市府推動「人類動物共生條例」,明訂遛狗須自行清理動物糞便,違者處約台幣七千五百元以內罰鍰。 鴨川沿岸步道嚴禁施放沖天炮、焰火及爆竹,違者處約台幣一萬二千五百元罰鍰;隨意亂丟居家垃圾者,處以五年以下徒刑或台幣二百五十萬元以內罰鍰。 列入世界遺產的下鴨神社林表參道入口,立有「禁止騎腳踏車進入和溜狗」的標語,沿途民宅貼出「反對世界遺產指定地區蓋巨大倉庫」;同樣是世界遺產的賀茂別雷神社入口,高舉「嚴禁擺攤、發傳單、演講、立看板、妨礙其他參拜者等行為」看板。相國寺門前町景觀守護會強烈反對成基補習業者對當地景觀破壞。宮本武藏決鬥的一乘寺下松所在地的八大神社,嚴禁在石階上「飲酒抽菸、放縱小孩玩耍、帶狗進入(導盲犬和放寵物籃內者除外)。 

透過公共空間標語招牌的觀察,可以看到該都會已經達成和尚未達成的願景,也可看出民族性的堅持與執著,但禁令而非獎勵的看板過多,確實令人遺憾!這也值得常常被譏諷或自嘲「和醜陋賽跑的台灣」好好借鏡與反省。 

邱琡雯(京都市/南華大學國際事務與企業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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