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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饅頭美國兵 ( 作業3)
1樓
作者:林道明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年:2003
內容簡介:
我在美國的家人恐怕永遠不會理解,我為什麼要成為台灣人,為什麼要當兵。

但,我真的在當兵這件事上學到了很多,而且,我一點兒也不後悔。

當林道明決定要放棄美國身分,入籍台灣,這就意味著他必須像所有的台灣男性一樣,接受「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這樁公民責任,入伍從軍。

一個碧眼金髮的白種人進入了台灣部隊,他該如何適應?別人又會如何對待他?林道明帶著種種不安心情面對軍隊生活,他必須熬過體能的操練,撐過精神上的折磨,並且試著與來自三教九流的人打交道。

  1. 有趣的是,在這個必須壓抑自我的環境裡,他竟然得到了他在當老百姓時所得不到的待遇:被別人一視同仁。他覺得自己隸屬於某一個群體,沒有被當作異類。
  2. 他在本書中寫下了他服役兩年的生活點滴,記錄下這一段他絕對不願意重來、但是至今無限懷念的時光。

作者簡介:
林道明(TC Locke)
在美國出生長大,後來被一個台灣的林姓家庭收養,成為台灣人。來台灣以後,他當過攝影師和製作助理,在報社當過記者兼攝影師兼編譯,在廣告公司當過編輯。
唸過以下幾所大學:台灣東海大學、美國維吉尼亞州的華盛頓與李將軍大學(Washing & Lee University)、紐約市的紐約電影學院(New York Film Academy)。
十六歲開始學攝影。會吹一點小喇叭,彈一點鋼琴。偶爾作曲。高中時學過空手道,大學時學了一點少林拳腳工夫,最近則在練習太極劍。

目錄:自序 

前奏 


1服兵役是國民應盡的義務 

我其實不覺得自己一定得去當兵,再怎麼說我畢竟是白人。我實在很難想像,部隊裡「萬黃叢中一點白」會是什麼狀況;別人應該也這麼覺得。 


2天A九八一六四三 

我們一百零九個弟兄衝到樓上,把衣服脫到剩下長袖內衣,再按照規定把鞋子擺在床前正中央。亂軍之中,我們聽見班長正在讀秒。 


3飛彈,披薩,小喇叭 

旁邊的幾家人全都盯著我們瞧——我猜他們一定是搞不懂,為什麼這裡會有兩個老外,而且其中一個顯然是軍人,坐在中山堂裡頭吃披薩。 


4當老百姓時享受不到的感覺 

部隊可以讓我享受到我當老百姓時所享受不到的東西。其中最重要也最讓我意外的,就是那種個人的姓名不具意義,與別人隸屬於同一個群體的感覺。 


5在沒有找出你們的專長之前 

坐在台北的知名酒吧裡頭的時候,我實在很難相信,自己隔天又要穿上中華民國陸軍的製服。我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適應這種奇怪的人格分裂。 


6無聊的日子,特殊的兄弟 

我在部隊裡學了不少台語,老實說,其中很多都是罵人的話。我在當兵之前就知道那句名聞遐邇的「三字經」了,但是我要到進了部隊以後才學到這句話的不同版本和各種變化。 


7旅部連的卡拉OK室 

卡拉OK室在營區的後半區,入口處,橘色、棕色和白色夾雜,非常俗艷,在營區裡的灰灰綠綠的色調之中,顯得非常不搭調。 


8與殺有關的幾件事 

等我們把豬殺完,再統統送進坑裡,太陽已經下山了。我們在死豬身上灑上某種藥粉,接著把工作服脫掉,也丟進坑裡,最後才把坑給埋上。可是,那股臭味揮之不去。 


9吃了芝麻包再退伍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我正式「破百」。我越來越不需要做事。我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一到一百,然後每天劃掉一個數字。 


尾聲

附件
2樓
放棄美國身份成為台灣人,要有多大的勇氣啊
3樓
我也要學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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