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一、當學年度通識教育課程修習學生組隊參賽(106-2、107
二、通識教育課程教師推薦參賽。
三、本校社團。
四、本校在學學生自行報名(參賽內容具有通識教育精神)。
五、可個人參賽或組隊參賽,每隊以5人為限,可跨系組隊,
六、已參加過本校專題競賽決賽且得獎之作品,
參賽類別
一、創業實作類。
二、專題論文類。
三、專題實作類:
(一) 科技生技(含科技應用、資訊管理、生技農業、環境永續)
(二) 設計藝術(含建築景觀、商品設計、文化創意、藝術創作)
(三) 創新服務(含休閒觀光、行銷企劃、創新服務、經營管理)
(四)社會人文(含數位媒體、教具教案、活動企劃、故事敘事)。
競賽獎勵:
一、初賽入圍決賽團隊頒予獎狀乙禎,須代表本中心參加決賽,
二、為確保競賽品質,競賽獎項,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三、決賽(產職處於107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
(一) 每一類別參賽團隊10隊以上者,取前三名及佳作2名;
(二) 為確保競賽品質,若參賽作品表現未達評審認定標準,
(三) 各類別獎勵如下:
1. 第一名:頒予獎金新台幣10,000元及團隊成員獎狀
2. 第二名:頒予獎金新台幣8,000元及團隊成員獎狀乙
3. 第三名:頒予獎金新台幣5,000元及團隊成員獎狀乙
4. 佳 作:頒予獎金新台幣1,500元及團隊成員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