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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教案5. 共享經濟之效益與運用
by 趙永祥, 2022-12-06 01:52, 人氣(411)


共享經濟之效益與運用

共享經濟 = 共享 + 經濟

真的是這樣嗎?深入探究共享經濟的定義可知,狹義的共享經濟定義大致可分為四種:

  • 個人閒置/剩餘資源價值最大化
  • 通過分配增加產品週期
  • 協同生活方式
  • 勞力自我解放

而廣義來說,根據《經濟學人》定義,共享經濟意指在網路中,任何資源都可出租。國外甚至有將「陪伴」定義為共享,像是日本的「出租大叔」或印度的「出租孫子」服務。

2010年美國《時代周刊》將「共享經濟」列入「十大將會改變世界的主意」 之一,爾後Uber、Airbnb等獨角獸公司的出現,使共享經濟開始受到許多機構投資人與消費者的注目,願意參與共享經濟活動的民眾比例大幅攀升,帶動共享經濟模式快速向社會扎根。

共享經濟 ≠ 傳統租賃

而共享經濟與傳統租賃的差別又在哪裡?共享經濟「去中介化」的機制,帶動供給端能力釋放,透過物聯網發酵,達到快速廣泛的媒合。使原本存在於個人間 (Peer to Peer) 的分享行為,發展成為制度化的商業模式,並從中獲取利潤。

所謂去中介化,簡單來說就像是過去租車需要繁複的手續,以及受限於店面必須定點定時才能取車與交車,而去中介化之後,不再需要前述手續,只需過互聯網在共享租車APP上確認附近是否有車可租即可。對使用者來說,不僅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場資訊透明度、建立市場供需,同時也建立了使用者的行為大數據庫,有助於未來提供多元化服務。

到底是誰發明共享經濟一詞?至今無從得知,也因此共享經濟的定義相當鬆散,不過,商研院政策所研究員謝佩玲指出,廣義的定義至少要符合兩項:網路平台(物聯網)的運用、閒置資源再利用。

共享經濟趨勢不可擋,她舉例說道,過去交通工具為馬車,在新的交通工具汽車出現後,交通規範也應運而生。新科技帶來新產業誕生,更有效率、更便宜的模式出現,政府也無法阻擋這波趨勢。

原本「共享」意指有形或無形的閒置資源分享或分配,並無營利概念,不過既然是「共享」+「經濟」,那就肯定有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活動產生。由共享延伸至租賃概念,這與循環經濟(Circular Economy)有著密不可分的關聯。

循環經濟理念在於以「恢復或還原」取代「處理或丟棄」,而共享經濟即為循環經濟在商業模式與服務端的運用。

2016年蔡英文總統上任時,即宣示「循環經濟」是重要政策目標之一。所謂循環經濟,就是物盡其用,出租代替購買,將「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開,反映一個共享新生活價值。舉例來說,微笑單車YouBike就是一個例子,共享模式間接達到了提升資源使用效率,為循環經濟下了一個註腳。

單車之戰 oBike對上YouBike

剛進入台灣的oBike亦是循環經濟商業模式的另一個例子。共享單車最初的動機,是希望對填補交通最後一里路及環境保護有所助益。來自新加坡的oBike到台灣試水溫,身段放得很軟,與政府的溝通協調不曾停過。

一座城市是否適合無樁的oBike進駐?主要還是要與地方政府溝通,若是能有共同車位合作的模式,由政府提供車位給共享單車,循自由經濟市場模式是可行的。不同地方政府態度不盡相同,像台北市和台東就很歡迎oBike進入,台東政府認為oBike有助於推動旅遊觀光;但新北市政府就不歡迎oBike進入,加上亂停不守規定的事件層出不窮,也讓民眾對於oBike觀感不佳。

但回頭想想,YouBike固定停車架不也是占用台北市寶貴的公共空間來營利?為什麼施行YouBike以來,民眾對此並無觀感不佳的問題?什麼樣的管理方式適合 oBike?如何解決亂停的問題?解決方式不外乎是尋找合法停車位,與地方政府合作,並循共享機車WeMo停車系統電子屏蔽模式,劃定合法的區域系統才能開放停放,同時推出用積分扣點制鼓勵代替懲罰,違停被檢舉達一定次數將被停權等。若oBike能在台灣建立共享單車的經營典範,也有助於全球推廣。

參考網址   https://topics.cnyes.com/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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