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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海飛颺、學海惜珠 申請延長
by 10114021, 2014-05-30 00:30:14, 人氣(633)

103年度教育部學海飛颺、學海惜珠申請延長至"3月24日"!

(一)申請資格

凡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在台灣設有戶籍者且符合以下資格之本校在學學生,得報名參加:

1.學士班二年級(含)以上/碩士班/博士班,不含在職專班生。

2.學士班學生在校成績總平均80分(含)以上或全班排名前30%,且操行80分以上;碩士班學生在校成績總平均85分(含)以上;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報名。

3.檢附語言(檢定)能力相關證明或依據本校「海外學習獎勵要點」之各類英語檢測等級對照表規定辦理。(惟通過本校甄選之選送生不代表獲取海外研修學校之入學許可)

4.申請「學海惜珠」者,以持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開立有效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相關補助證明。

5.獲得本計劃補助經費之人員,不得同時領取我國政府提供之其他出國補助。同一學習計畫亦不得同時領取本校海外學習獎勵金。

(二)申請繳交文件:

1.選送生出國申請表

2.海外學習計畫書

3.本校歷年成績單含學年名次(正本一份)

4.語言能力證明 (申請學校標準之外語能力成績單正本與影本,正本驗畢後即歸還)

5.推薦函一封

6.其他有利於審查之資料。(如:參與全國性或國際性競賽獲獎或其他具體特殊優良表現)

7.海外研修學校入學證明。(若無請於出國前一個月補件,逾期視同放棄資格)

http://oica2.nhu.edu.tw/page3/super_pages.php?ID=page301&Sn=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