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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法(drama)與佛法(dharma)》
by 趙永祥 2014-12-08 18:13:24, 回應(0), 人氣(893)


《戲法(drama)與佛法(dharma)》


佛法,一般簡稱「法」,是佛陀講述的萬事萬物的真實面貌。


。戲法,是那些「演得好像真的一樣」的假象;而佛法則是「真相」本身,即事物的真實面貌,那不會隨潮流、心情或每日行程表而變化的根本實相。要把佛法變戲法,只要加上一齣好戲所需的戲劇元素----情緒、衝突與動作就會成戲。


我們是什麼樣的人,正在做什麼事,本來是一個簡單的事實,但這「事實」一旦被情緒和概念火上加油,馬上就發展成「純幻想」,而且變得像夢境一樣,難以辨識,距離實相越來越遠,終將失去了見到自己真實面貌的能力,無法分辨「事實」與「幻想情節」之間的不同。經由修行,我們磨練自己的「智慧之眼」和「智慧之耳」,使它們越來越敏銳,讓我們在見到或聽到真理時,能夠認得出它來。跳脫習以為常的思考模式,才有辦法探索內心。如果你的心中早已充滿各種先入為主的成見、評斷,那你對事情自有一套看法,當然什麼也看不到、聽不進,包括真理實相。任何宗教如果不能為修行者帶來覺醒與解脫,那麼,充其量只是個「戲法」,無法真正帶來寧靜與快樂。


真正的我到底是誰?我身上到底發生過什麼?真的是什麼也沒發生!?是心的真實本性!那總是很忙,鎮日泡在川流不息的想法、概念、情緒之中的也是心的一部分,因為它比較顯眼,所以你以為它就是你。其實你只注意到心在做什麼,卻看不見心的本身,而把這一大堆念頭、情緒、概念當成是「我」,心想「我就是這樣子啊」。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就像在夢中卻不知這是一場夢一樣,以為自己是行者的;其實不然,我們以為這充滿想法和情緒的忙碌心靈,就是真實的自己,但是當我們真正覺醒時,這場錯認自我的誤會,還有因為這場迷惑所帶來的痛苦,全部都會消失無蹤。


(本文引自叛逆的佛陀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