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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盯財產交易執業所得
by 趙永祥 2016-05-12 07:06:56, 回應(0), 人氣(716)


國稅局盯財產交易執業所得 

  • 2016-05-11 01:06 經濟日報 記者郭珈爾/台北報導
KPMG安侯建業昨(10)日舉辦所得稅申報實務研討會,KPMG稅務投資部經理陳信賢指出,幾大易遭國稅局補稅加罰的綜所稅所得類型,包括財產交易所得、租賃所得和執行業務所得等,都是國稅局時常鎖定的查核目標。

陳信賢指出,財產交易所得包括出售房屋、黃金存摺帳戶買賣和買賣外幣的收入,是一般民眾常會漏報的項目。民眾若有從事外匯買賣賺取匯差,或是透過黃金存摺買賣黃金,所得是以出售時點的成交價格減除取得成本、相關費用的餘額為準。但若有損失,可自當年度財產交易所得中扣除,扣不完的部分還可留待之後的三個年度扣除。

另外,民眾若有來自黃金店面的租金收入,則要留意國稅局是否會依一般租金行情調整所得。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國稅局可參考當地一般租金狀況,調整計算納稅義務人的租賃收入,以免納稅義務人刻意低報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當事人約定的租金確實低於一般租金標準,並非刻意低報收入來逃稅,國稅局仍有權將出租人的租賃收入調整至租金的一般水準。

各區國稅局會按照各區域的繁榮程度、實際租金行情,訂定標準。

所列資料若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敬祈隨時與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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