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社群ePortfolio登入
中國與以色列兩國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by 趙永祥 2017-03-22 20:18:24, 回應(0), 人氣(688)

中國與以色列兩國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两会结束后,习近平外事活动频繁。

今天,习近平会见了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宣布双方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这一伙伴关系,是第一次提出。


一个新迹象是,中国与一些国家的伙伴关系中,“创新”一词近年开始出现。如,中国瑞士2016年4月确立“创新战略伙伴关系”


与此相呼应的是,在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中,“创新”位居首位。杭州G20峰会提出“共同创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同样把“创新”放在首位。越来越多的信息量显示,中国对“创新”的重视程度,堪称史无前例。



近年来,中国特色大国外交中,“构建全球伙伴关系网络”是一大创新成果。


2014年11月,习近平在中央外事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要在坚持不结盟原则的前提下广交朋友,形成遍布全球的伙伴关系网络”。这包括两个层面的内涵:其一,建立伙伴关系的前提是坚持不结盟原则;其二,中国的伙伴关系网络遍布全球。


与不同的国家,中国建立了不同的伙伴关系,比如与巴基斯坦,是“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波兰,“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与德国,是“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等。


2016年4月时,中国国务委员杨洁篪曾表示,当时中国已同80多个国家、地区或区域组织建立了不同形式的伙伴关系,努力走出一条“对话而不对抗,结伴而不结盟”的国与国交往新路。


更多内容,请看新闻联播通稿。




【中以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国家主席习近平21日在钓鱼台国宾馆会见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宣布双方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


【中以创新合作】


习近平指出,中以建交25年来,双边关系总体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两国高层互访频繁,务实合作稳步推进,人文交流日益密切。特别是近年来,中以创新合作有力推动了两国关系持续向好发展。两国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将进一步推动中以创新合作,更好实现优势互补,为两国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双方3个要】


双方要加强政治沟通,密切各领域各层级交往,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加强发展战略对接,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内,稳步推进重大合作项目,重点加强科技创新、水资源、农业、医疗卫生、清洁能源等领域合作,拓展两国务实合作深度和广度;


巩固两国关系民意基础,加强教育、文化交流合作。


【和平、稳定、发展的中东】


习近平强调,中国同中东国家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个和平、稳定、发展的中东符合包括中以在内各方的共同利益。以巴问题始终对中东局势有着长期深远影响,中方赞赏以方将继续以“两国方案”为基础处理以巴问题。尽早实现以、巴两个国家比邻而居、和平共处,既是以巴双方乃至整个中东地区的福祉所在,也是国际社会众望所归。


愿看到中国在中东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内塔尼亚胡表示,我此次访华成果丰硕。以中友好交往历史悠久。以色列十分钦佩中国的历史、发展成就和在当今国际社会的重要作用。以色列将继续坚持一个中国政策,愿以此次建立以中创新全面伙伴关系为契机,充分发挥两国科技创新优势,深化双方在清洁能源、农业、投资、金融、医疗服务等领域密切合作,造福两国人民,并促进世界发展繁荣。以方愿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框架下基础设施等合作。以色列愿看到中国在中东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刘延东等参加会见。




另附:


盘点部分中国对外的“伙伴关系”


到底什么是伙伴关系?中国在世界上有多少“伙伴”?他们有什么不同?


伙伴不同于同盟。同盟的合作成员间一般签署具有国际法意义条约,要承担约束力强的责任,并针对某些目标而合作。而“伙伴关系”一般不签署任何条约,彼此不受结盟条约和义务约束。中国与他国的伙伴关系一般以双方元首联合声明为标志确立。


名称不同表明合作领域和关注点不同。简单的说,“全面”或“全方位”指的是合作领域多、范围广;“战略”指的是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事务中,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有交集,关系重要,领域高端;“合作”指的是政策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其中不加战略修饰语的合作多指经济合作;“友好”指的是政治关系良好。这些词汇的排列组合构成不同侧重点,形容强调点不同的伙伴关系。


1、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俄罗斯(2011)


2、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巴基斯坦(2015)


3、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越南(2008)、老挝(2009)、柬埔寨(2010)、缅甸(2011)、泰国(2012)


4、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印度(2005)、韩国(2008)、土耳其(2010)、阿富汗(2012)、斯里兰卡(2013)、孟加拉国(2016)


注:2014年,中印宣布要构建“更加紧密的发展伙伴关系”。


5、全方位战略伙伴关系:德国(2014)


6、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英国(2004)、法国(2004)、意大利(2004)、西班牙(2005)、葡萄牙(2005)、希腊(2006)、丹麦(2008)、南非(2010)、哈萨克斯坦(2011)、巴西(2012)、秘鲁(2013)、墨西哥(2013)、马来西亚(2013)、印度尼西亚(2013)、白俄罗斯(2013)、阿尔及利亚(2014)、阿根廷(2014)、委内瑞拉(2014)、澳大利亚(2014)、新西兰(2014)、蒙古(2014)、埃及(2014)、沙特阿拉伯(2016)、伊朗(2016)、波兰(2016)、乌兹别克斯坦(2016)、塞尔维亚(2016)、智利(2016)、厄瓜多尔(2016)

欧盟(2003)


注:2015年,中英关系宣布构建“面向21世纪全球全面战略伙伴关系”。


7、战略伙伴关系:

加拿大(2005)、尼日利亚(2006)、安哥拉(2010)、爱尔兰(2012)、阿联酋(2012)、吉尔吉斯斯坦(2013)、塔吉克斯坦(2013)、土库曼斯坦(2013)、乌克兰(2013)、卡塔尔(2014)、哥斯达黎加(2015)、苏丹(2015)、约旦(2015)、斐济(2015)、捷克(2016)


东盟(2003)、非盟(2004)


注:中国和爱尔兰称“互惠战略伙伴关系”,强调互惠。


8、创新战略伙伴关系:瑞士(2016)


9、全方位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比利时(2014)


10、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新加坡(2015)


注:中新关系定位为“与时俱进的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


11、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罗马尼亚(2004)、保加利亚(2014)、马尔代夫(2014)


注:中国和马尔代夫是面向未来的全面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12、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埃塞俄比亚(2003)、克罗地亚(2005)、坦桑尼亚(2013)、刚果(布)(2013)、肯尼亚(2013)、荷兰(2014)、东帝汶(2014)、加蓬(2016)


注:中国和坦桑尼亚为“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肯为“平等互信、互利共赢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


13、友好合作伙伴关系:

匈牙利(2004)、塞内加尔(2014)


14、面向未来的新型合作伙伴关系:

芬兰(2013)


(以上整理,部分参考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宏观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陈晓晨文章《中国对外“伙伴关系”大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