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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綱要三義(I)
by 趙永祥 2020-08-12 04:38:50, 回應(0), 人氣(485)


般若綱要三義

(一)謂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此義,諸大乘經論及古德著述中,隨處可見。若博引之,累牘難盡。茲且捨繁就約以明之。取其易了也。夫大乘教義,深廣如海。然壹是以自度度他為本。自度度他,法門無量。然壹是以六波羅蜜為本。而施、戒、忍、進、定、五度,若離般若,非波羅蜜。是所謂六波羅蜜者,壹是以般若波羅蜜為本。然則般若為大乘佛法之綱要也,彰彰明矣。

故大智度論曰:

「般若波羅蜜,是諸佛母。諸佛以法為師。法者,即是般若波羅蜜。」

大般若經曰:「摩訶般若波羅蜜,是諸菩薩摩訶薩母,能生諸佛。攝持菩薩。」

可見所謂大乘最上乘者,唯一般若而已。

除般若外,便無佛法。當知大小乘一切教義,皆自般若出。

一切教義,間有與外道如儒家道家中最高之理論相近者。

獨有般若,惟佛能證。惟佛能說。外道最高之理論,一遇般若,冰銷火滅矣。


諸大菩薩讚曰:

天上天下無如佛,十方世界亦無比,世間所有我盡見,一切無有如佛者也。

知此,則三教同源之說,其荒繆何待言哉。

知此,則學佛者茍不了徹般若,雖盡知種種教義,盡學種種法門,皆是捨本逐末,在枝葉上尋覓耳。豈能到彼岸乎。

夫般若非他,理體本具之正智是也。理體者,實相般若也。正智者,觀照般若也。皆名般若者,顯其理外無智,智外無理,理智一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