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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7回應第六組最後問題
1樓
在方案相關機制健全且合情合理的情況下,我是覺得可以器官買賣。
有人可能就會說這樣窮人永遠買不到器官,都是那些有錢人買走,但窮人也是買不起食物、車子、房子等,如果政府也可以透過補助的計畫呢?還有買賣數量的限制,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等等的?是不是加上輔助的諸多措施也是能讓買賣器官這件事公平正義。
報告者說如果器官可以賣,是不是就沒有人想白白捐器官?但就如同有很多人願意捐錢捐物資,如果本身就很大愛想「捐」,助人為快樂之本,那他還是會捐的吧。
我認為不是每個人都大愛,每個人都簽器官捐贈卡,你身邊有多少人簽就看得出來了吧,意外或者死後如果可以賣錢,我覺得會有更多人願意,因為至少可以換錢留給家人,至少死後還有那邊一點實際的價值存在,畢竟死後燒成灰也都是一樣,總之我認為這樣可以提供更多機會,提供更多的資源以幫助社會大眾。
報告者也有提到有人可能會生很多小孩然後賣掉? 但如果法律有相關規定,成年20才可、自願等等,還有我個人認為很重要的接受相關教育,從小就要有正確而完整的課綱認知反思,自己能夠評估決定。以上
2樓
同學們:
  器官買賣法律是否為商業化而設立,還是為醫療資源公平分配而立法,是器官買賣機制的一大問題。網路版面限制,老師將在課堂上回應
 
學祺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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