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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場域理論
by 邱琡雯, 2019-09-01 11:59, 人氣(1524)
三、社會場域理論

「場域」(Field)是個人投資其文化資本,並運作慣習的脈絡所在。而布爾迪厄的「場域理論」正是建立在「人類的社會是處於一個逐漸分化過程」的事實。與生產組織下的技術分工所不同的是,社會分工涵蓋個社會,因為它是使宗教、經濟、法律、政治等功能得以相互區隔的分化過程。

布爾迪厄提出場域概念的目的,是為了社會空間中的「關係分析」提供一個框架。此一概念所涉及的是地位的分析以及對行動者所佔據位置的多維空間之闡述:一個特殊行動者的地位是這個人的習性與他或她在地位場域中位置相互作用的結果,而地位的場域則是由資本(資本形式有經濟資本、文化資本、社會資本、象徵資本四類)的分布而界定的。 換句話說,社會行動者的資本結構及資本總量,決定了其在社會階級空間裡的位置。

進一步來說,在一個場域中獲得的資本酬勞可被轉換到另一個場域中,而且每個場域都是處於權力場之中的:在不同階級關係的場域中,每個場域都是鬥爭的場所。換言之,不論是在場域內部或外部,都存在著為爭取權力而界定一個場域的鬥爭。


對布爾迪厄來說,一個場域中獲得的資本酬勞可被轉換到另一個場域中,而且每個場域都是處於權力場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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