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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財富觀(理財之道)
by 趙永祥, 2021-11-16 06:03, 人氣(787)


                   佛教的財富觀(理財之道)


人生在世,必須有正當的事業,透過勤奮經營,使得衣食豐足,生活安定,然後才能從事種種的善事,此即所謂「衣食足,然後禮樂興」也。

然而過去原始佛教的行者大多不重視財富而重清修,他們追求樸素淡泊的生活,倡導清貧思想,認為簡樸才是修行,淡泊才是有道。其實從大乘佛教的經典來看,例如《阿彌陀經》的極樂世界,黃金鋪地,宮殿樓閣皆為七寶所成,極盡莊嚴堂皇;菩薩莫不寶冠頂戴,瓔珞披身,富貴無比。因此,修學佛法不一定要以窮苦為清高。只要「平直正求」,佛教鼓勵在家信眾可以榮華富貴,可以營生聚財,如《大寶積經》說:「在家菩薩,如法集聚錢財封邑,非不如法。」而且有了財富以後要「給事父母妻子,奴婢諸作使者。以如法財而給施之。」意思是說,在家營生,要積聚有道,要合乎八正道的正業與正命,如《雜阿含經》說:「營生之業者,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只要能將本求利,勤勞賺取,無論是農牧收成,或是經商貿易、企業經營、投資生息所得等等,都是佛教所認可的經濟營生。

反之,非法所得的財富,例如:竊取他物、違法貪汙、抵賴債物、吞沒寄存、欺罔共財、因便侵占、藉勢茍得、經營非法、詐騙投機、放高利貸等,則為佛教所不許。

此外,舉凡違背國法,譬如販賣毒品、轉賣人口的職業,或者違反佛法的不當工作,例如屠宰、酒家、賭場等,都在禁止之列,也就是和佛教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吸毒等根本大戒觸逆的職業,都是佛教所不允許。

在《中阿含經》裡也有提到取財有六種非道,不可為之,即:(一)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如賭博、競勝、比武等皆是。(二)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非時行是指晝夜顛倒,不顧家庭眷屬,如玩弄娼妓,不務正業,即世間的浪蕩子。(三)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酒能亂性,飲酒的人必多放逸,不事生產。(四)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指親近惡友不但不能得財,反而有傾家蕩產,甚至喪命的災禍。(五)常喜妓樂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歌舞娼妓,任意浪費。(六)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指性好遊蕩,不喜作業,凡寒熱飢飽都有藉口,不肯做事。

以上六種皆是消耗財物不能生產,不但現世勞神喪財,身敗名裂,而且來生墮苦趣,失人身,所以說是非道,亦即非人倫善道也。

有了金錢財富,還要懂得怎樣處理自己的財富,這才是重要的課題。在《雜阿含經》裡面有一首偈語說:「一分自食用,二分營生業,餘一分藏密,以擬於貧乏。」意思是說:假如你每一個月有十萬元的收入,你應該拿出四萬元來經營事業;兩萬元做為家庭生活所需;兩萬元儲蓄以應不時之需;剩餘之兩萬元用以布施,回饋社會,救濟貧乏。

此外,在《大寶積經》中,佛陀以波斯匿王為例,告訴我們財富處理的方法。因為波斯匿王已經不需要為生活計算,因此他處理的方法是分作三分,三分之一用來供養宗教,三分之一用來救濟貧窮,三分之一用來奉獻給國家作為資源。

在《般泥洹經》中,對財富的處理方法則說,除了生活所需之外,分為四分,一分供養父母妻子,一分補助僕傭屬下,一分施給親屬朋友,一分奉事國家沙門。

說到財富,財富有狹義的財富,有廣義的財富;有有形的財富,有無形的財富;有現世的財富,有來世的財富;有個人的財富,有大眾的財富;有物質的財富,有精神的財富;有一時的財富,也有永久的財富。

佛教不但重視一時的財富,更重視永久的財富;不但重視現世的財富,更重視來生的財富。佛教不但重視狹義的金錢財富,尤其重視廣義之財,例如:健康、智慧、人緣、能力、信用、口才、聲望、名譽、成就、歷史、人格、道德等。這些無形的財富比之有形的財富更好。佛教不但重視私有的財富,尤重共有的財富,例如:道路、公園、河川等公共設施,以及花草樹木、日月星辰、天地萬物的生態維護等;並且主張以享有代替擁有、以智慧代替金錢、以滿足代替貪欲、以思想代替物質,發揮普世的觀念,建設共有的胸懷。

也就是說,佛教認為真正的財富,不一定是銀行裡的存款,也不一定是指土地、房屋、黃金、白銀,這些都是五家所共有,個人無法獨得;人生唯有佛法、信仰、慈悲、發心、滿足、歡喜、慚愧、人緣、平安、健康、智慧等,才是真正的財富。

佛教對於現世的財富,認為要想廣聚財富,必須平時養成儲蓄的習慣,有了收入,能少分少分累積,猶如蜜蜂勤勉地在花叢中穿梭採集花蜜,點滴儲藏,醞釀成蜜而富足。因此,《長阿含經》告訴我們:「積財從小起,如蜂集眾花;財寶日滋息,至終無損耗。」

此外,佛教對於財富的看法,首先以「因緣果報」說明財富的獲得,應從培福修德、廣結善緣而來,並且「要能運用財富,而不為財富所用」;尤其本著六和僧團的精神,重視「利和同均」,十分合乎現代人共有、共榮、共享的觀念。

佛教對錢財的看法是「非善非惡」,佛教並不完全否定錢財,黃金是毒蛇,黃金也是弘法修道的資糧。根據經典記載,佛教的信眾中不乏大富長者,如須達長者「布施精舍」(《分別功德論》)、毗舍佉「四事供養」(《四分律》)等,都受到佛陀的讚美。因此,佛教不能過分倡導貧苦思想,因為樸素淡泊用來自我要求是道德,用來要求別人則為苛刻。

金錢不但是學道的資糧,也是一切佛化事業的基礎。佛學院、禪堂、念佛堂、學校、醫院、電台、雜誌社等,都需要金錢才能推動。所以,金錢並不完全是毒蛇,佛經所謂「淨財」、「善財」、「聖財」,只要能善用金錢來弘法利生,其功德比裝窮學道更大,更有意義,更有智慧。

因此,學道並不一定要貧窮才是有道心;大乘佛教主張個人可以清茶淡飯,所謂「三衣一缽」、「衣單二斤半」、「頭陀十八物」,但是寺院團體不能不要財富。自古寺院建築,朱簷碧瓦,雕梁畫棟,富麗莊嚴;亭台樓閣、廊院相接,重重疊疊,幽遠深邃,因此有謂「佛門淨土」,佛門其實就是一個清淨莊嚴的世界,一個安樂富有的世界。

是以人間佛教應該重新估定財富的價值,只要是合於正業、正命的淨財,應是多多益善;只要能對國家民生、對社會大眾、對經濟利益、對幸福快樂生活有所增益的事業,諸如農場、工廠、公司、銀行等,佛教徒都應該去做。因為有錢並不可恥,貧窮才會招來罪惡。


資料來源:星雲大師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