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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趙永祥, 2020-10-16 11:28, 人氣(894)



金融倫理學上課教案
-舞弊形成與處理暨內部控制 
by 趙永祥, 2017-06-24 23:50, 人氣(1520)

個人投資理財教戰系列之05

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簡稱TRF)
--一種據說讓許多生意人淌血的金融商品
 
是一種遠期契約(forward),媒體多誤為選擇權(option)。
(遠期契約是雙務契約,選擇權為單務契約)
而且是以外匯的匯率為權利標的。
(買方和賣方針對外匯的匯率變動進行對賭)
 
TRF通常是國外證券商推出的未公開上市金融商品,透過台灣的金融機構(通常是銀行)銷售給台灣的投資人。
TRF的遊戲規則,一般是以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標的,本金最低為美金一百萬元;
契約的決算期間通常是兩年。
譬如:訂契約時,人民幣7元兌換美金1元。
如果投資人認為人民幣會升值,
且向銀行買進美金1百萬元的TRF,
(在契約期滿時,
 投資人有權利以匯率7:1向銀行買進美金一百萬元,
 銀行不得拒絕;
 銀行當然也有權利以同樣的匯率賣美金一百萬元給投資人,
 投資人也不得拒絕。)
並約定槓桿倍數為2。
 
假設在契約到期前的某一天,有下列二個結果之一:
結果一,
人民幣果真升值為6元兌換美金1元,
則投資人從銀行賺到 (7 – 6) x 1,000,000 = 1,000,000元(人民幣)
結果二,
人民幣不巧貶值為8元兌換美金1元,
則投資人輸,
要付給銀行 (8 – 7) x 1,000,000 x 2 = 2,000,000元(人民幣)
(注意槓桿倍數的作用!)
 
更有意思的是:
這種TRF的契約內容,約定不平等條件如下 —
1) 銀行如果虧到一定的金額,雖然契約尚未到期,銀行有權力提前解約。
2) 投資人縱然發現當初判斷錯誤,卻無權提前解約,必須虧到契約期滿為止。
 
媒體說,有企業或個人投資TRF而導致大虧損。
我覺得,個人投資吃大虧,或有可能;
企業投資而吃大虧,令人很納悶,因為這不是企業適合投資的商品;購買這種商品的企業,如何根據會計準則入帳呢?
 
請問:
1) 在什麼情形下,您願意以贏拿一倍,輸賠二倍的條件和金融機構對賭?
2) 在什麼情形下,您願意以銀行可以提前解約,自己無權提前解約的不平等條件,和金融機構對賭?
by 趙永祥, 2015-06-23 09:38, 人氣(1321)


個人投資理財教戰系列之04
by 趙永祥, 2015-06-23 09:38, 人氣(1292)


個人投資理財教戰系列之03
by 趙永祥, 2015-06-23 09:37, 人氣(1260)


個人投資理財教戰系列之02
by 趙永祥, 2015-06-23 09:37, 人氣(1322)

個人投資理財教戰系列之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