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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雍:《漁樵問對》01
by 趙永祥, 2024-03-28 06:26, 人氣(80)


                《漁樵問對》

前言

漁樵問對,通過漁樵對話來消解古今興亡等厚重話題。作者邵雍學貫易理,儒道兼通,畢生致力於將天與人統一於一心,從而試圖把儒家的人本與道家的天道貫通起來。北宋儒家五子之一。


《漁樵問對》着力論述天地萬物、陰陽化育和生命道德的奧妙和哲理。這本書通過樵子問、漁父答的方式,將天地、萬物、人事、社會歸之於易理,並加以詮釋,目的是讓樵者明白“天地之道備於人,萬物之道備於身,眾妙之道備於神,天下之能事畢矣”的道理。


《漁樵問對》中的主角是漁父,所有的玄理都出自漁父之口,在書中,漁父已經成了“道”的化身。



《漁樵問對》原文

漁者垂釣於伊水之上。樵者過之,弛擔息肩,坐於磐石之上,而問於漁者。

曰:魚可鈎取乎?

曰:然。

曰:鈎非餌可乎?

曰:否。

曰:非鈎也,餌也。魚利食而見害,人利魚而蒙利,其利同也,其害異也。敢問何故?

漁者曰:子樵者也,與吾異治,安得侵吾事乎?然亦可以為子試言之。彼之利,猶此之利也;彼之害,亦猶此之害也。子知其小,未知其大。魚之利食,吾亦利乎食也;魚之害食,吾亦害乎食也。子知魚終日得食為利,又安知魚終日不得食為害?如是,則食之害也重,而鈎之害也輕。子知吾終日得魚為利,又安知吾終日不得魚不為害也?如是,則吾之害也重,魚之害也輕。以魚之一身,當人之食,是魚之害多矣;以人之一身,當魚之一食,則人之害亦多矣。又安知釣乎大江大海,則無易地之患焉?魚利乎水,人利乎陸,水與陸異,其利一也;魚害乎餌,人害乎財,餌與財異,其害一也。又何必分乎彼此哉!子之言,體也,獨不知用爾。

樵者又問曰:魚可生食乎?

曰:烹之可也。

曰:必吾薪濟子之魚乎?

曰:然。

曰:吾知有用乎子矣。

曰:然則子知子之薪,能濟吾之魚,不知子之薪所以能濟吾之魚也。薪之能濟魚久矣,不待子而後知。苟世未知火之能用薪,則子之薪雖積丘山,獨且奈何哉?

樵者曰:願聞其方。

曰:火生於動,水生於靜。動靜之相生,水火之相息。水火,用也;草木,體也。用生於利,體生於害。利害見乎情,體用隱乎性。一性一情,聖人能成。子之薪猶吾之魚,微火則皆為腐臭敗壞,而無所用矣,又安能養人七尺之軀哉?

樵者曰:火之功大於薪,固已知之矣。敢問善灼物,何必待薪而後傳?

曰:薪,火之體也。火,薪之用也。火無體,待薪然後為體;薪無用,待火然後為用。是故凡有體之物,皆可焚之矣。

曰:水有體乎?

曰:然。

曰:火能焚水乎?

曰:火之性,能迎而不能隨,故滅。水之體,能隨而不能迎,故熱。是故有温泉而無寒火,相息之謂也。

曰:火之道生於用,亦有體乎?

   曰:火以用為本,以體為末,故動。水以體為本,以用為末,故靜。是火亦有體,水亦有用也。故能相濟又能相息,非獨水火則然,天下之事皆然,在乎用之何如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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