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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注資公建 准派董監事
by 趙永祥 2016-06-30 22:07:51, 回應(0), 人氣(836)

保險業注資公建 准派董監事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經濟日報
為化解保險業投資指派董監事爭議,立法院財委會昨(29)日決議脫鉤處理,投資社會福利事業仍禁派董監事,投資公共建設則有條件放行,保險業指派的董監事席次不得逾三分之一,以鼓勵保險資金投入公建。

根據金管會資料,保險業目前投入公共建設(包含地上權投資)已有1,900多億元,以法定可投資上限來看,還有高達2兆資金可投入公建,這項修法案通過後,將有助挹注公建活水。

立法院財委會昨日審查立委賴士葆提出的保險法修正案,修正案開放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事業,可指派董監事,但因社福團體反對保險業介入長照等社福事業,最後決定脫鉤處理。

經過協商討論後,財委會審查通過保險法修正案,將保險業投資公建及社福事業分開處理,社福事業部分因尚有爭議,暫時不修,維持現行不能指派董監事的規定。

至於投資公共建設部分,則有條件開放指派董監事,明訂保險業投資公建,指派的董監事席次,不得超過被投資公司全體董監席次的三分之一,而且不得指派人員獲聘為被投資公司經理人。在董監事席次門檻方面,協商過程中,立委曾銘宗建議可否改為不過半即可,但立委費鴻泰擔心以後保險公司挾著龐大資金,會否主導所有公建,最後相互妥協後,決定採三分之一門檻。

政府多年來鼓勵保險資金投入公建,但成效有限,現在同意保險業在三分之一席次內指派董監事後,保險業是否就有意願「錢進公共」?金管會主委丁克華表示,至少先往前跨進一步。

財政部之前公布今年促參案招商就有1,200多億元,未來就可吸引保險業資金去投資。

 

立法院財委會昨(29)日通過保險法修正案,同意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可以派任董監事。壽險業者正面看待這項調整,認為可刺激壽險業者投資意願,尤其是投資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BOT)案件的股權。

壽險業投入公共建設通過立法院財委會初審,可在席次不超過三分之一的前提下,擔任董監事,但不得指派經理人。對此,壽險公司認為,對於擴大投資不動產是一大福音,可以派任董監,不論席次多少,起碼可以有監督的權益,就可刺激壽險公司投資公共建設加大投資,最先受益的應該類似南港調車場這一類都市更新案件。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則表示,目前最想投資的標的為青年住宅與長期照護,但是壽險資金仍不可以進入長期照護機構,是一大缺憾,對於政府的財政支出來說,如果壽險資金不能夠投資長照機構,就像一把傘只有「傘骨」,沒有「傘布」,無法遮風避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