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社群ePortfolio登入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總額報稅
by 趙永祥 2022-07-11 10:08:59, 回應(0), 人氣(327)


         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需併入遺產總額報稅

2022-05-24 00:18 經濟日報國稅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近親的產,應併入遺產報稅,以免漏報挨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與稅;此外也給予贈與免稅額,2022年從原本220萬元調高至244萬元。

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透過贈與方式,來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稅法特別規定,遺產稅課徵範圍除了死亡時名下所有財產外,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上述親屬配偶等財產,都視為遺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國稅局表示,近來常發現民眾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忽略申報前兩年贈與特定近親的財產,提醒民眾特別留意。

所列資料若有任何不明瞭之處,敬祈隨時與我聯繫。
祝您工作順心~

Kind regards,
Jason


==============================
10461 台北市中山區民族東路2號3樓之1

王建棟   Jason Wang  CPA/CIA
Cel :+86 136 7014 2939(China)
Skype/Line/Wechat:jasonwang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