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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府員工有薪 政府介入管制地方財政首例
by 趙永祥 2015-07-22 21:35:30, 回應(0), 人氣(1418)


苗栗縣府員工有薪 政府介入管制地方財政首例

記者李昭安、范榮達、胡蓬生、謝梅/聯合報/104.07.22

苗栗縣府財政吃緊,向中央求援。行政院長毛治國昨敲定,苗縣府若需中央協助,政院將介入管制縣府財務秩序、金流,優先確認可發出人事費、基本行政作業費;行政院「不會給苗縣府新的錢」,最多只能預支統籌分配稅款。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毛揆認為中央對苗栗的幫忙「已超越中央對地方關係」,中央要幫忙,就須介入確保財務支出順序,毛揆已請主計總處研擬一套確認財務支出順序的機制。他並坦言,這是政府介入管制地方財政秩序首例,但並非「接管」。

毛揆昨早召集重要首長討論苗縣府所提財改草案。孫立群說,根據苗栗縣府整理的財務數據,今年七月到十二月,苗縣府將有九十九點九五億元收入,必要人事支出六十三點三億元、基本行政作業支出十三點八億元,扣除後還有廿二點八五億元,收入部分足以支付人事、基本行政運作,「重點在支出優先排序,不能員工薪水沒付、先付工程款。」

政院高層表示,其實就是強制要求苗縣府「節流」、「錢花在刀口上」。過去很多縣市長會做人情,請編制外的員工、答應議員要求的工程,但在這個節骨眼上,「不該花的錢就不要花」,土地該賣就賣、人事費該省就省,中央預支款項也只能用於人事費,不能拿去付應付的工程款。

政院官員指出,為避免苗栗向中央要錢「開先例」,政院只能協助調度,預支統籌分配稅款,「借錢而非給錢」。以苗縣府下半年收入、支出來看,既然有餘額,為何付不出員工薪水?主要就是工程款等款項屆期付款,苗縣府必須「節流」自想辦法。

苗栗縣長徐耀昌昨表示,在維持縣府財政正常運作的先決條件下,他樂觀其成,「不要一天到晚挖東牆補西牆」。


【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林上祚∕台北報導】

 聯合報/104.07.22

行政院昨(13)日收下苗栗縣府提出的財改草案,並將「介入管制」苗栗縣府的財務。主計總處官員表示,未來中央補助款將全數由主計總處管控,優先發公務員薪水,而不是優先發工程款。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行政院日前成立融資平台,係針對拿不到工程款的包商,所提供的資金周轉平台,工程停擺責任也是苗栗縣政府承擔,「並不是同意苗栗縣舉債。」主計總處官員表示,行政院立下兩原則,一是政院願意協助重建苗栗縣財政秩序,但是不會給新的錢,二是苗栗縣府支出順序,應以人事費、基本行政支出為優先,而非大興土木與濫給福利。另外,苗栗縣政府自行加碼的社福支票,以及不當增聘約聘僱人員,都將要求苗栗縣檢討。

官員表示,苗栗縣政府過去一段期間,挪用公庫資金支付工程款做法,已明顯本末倒置,未來中央補助款,將全數由主計總處管控,補助款優先支應人事費與業務費,符合優先順位才會同意動撥。

苗栗縣府發不出公務員薪水,縣長徐耀昌上周五頂著颱風天北上向行政院長毛治國求援,要求提供百億元專款紓困,毛治國要求苗栗儘快提出財政改革方案。昨天上午苗栗縣政府將財改方案草案送達行政院,毛治國隨後邀集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財政部長張盛和、主計長石素梅等開會研商,會中確立上述兩大原則。

據了解,苗栗縣新提出的草案,打算向中央伸手的紓困專款,已由百億元降低到70億元,不過,毛治國表態,不可能給新的錢,這意味著,若苗栗同意履行中央要求的財政紀律,政院可給的「幫忙」,將是協助調度苗栗「日後」的統籌分配款。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轉述毛揆說法指出,政院就必須直接介入苗栗縣政運作金流,首要之務是協助縣府重建財政秩序。


【記者范榮達、胡蓬生∕苗栗縣報導】

聯合報/104.07.22

行政院將介入協助處理苗栗縣的財政,縣長徐耀昌表示,在維持縣府財政正常運作的先決條件下,他樂觀其成。

根據中央掌握苗栗縣府下半年金流,7-12月預計有99.95億元收入進帳,政院建議,為了維持縣府運作,下半年收入第一優先應支應人事支出,第二是基本行政支出,縣府估算前者費用是63.3億元,後者費用是13.8億元。從財務面看,苗栗縣府下半年收入大於這兩項必要的維生支出,扣除這兩部分,還有22多億元經費可運用。


中央管控補助款 苗栗要砍社福、檢討約聘
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聯合報/104.07.22
主計總處官員表示,苗栗縣政府過去一段期間,挪用公庫資金支付工程款做法,已明顯本末倒置,未來中央補助款,將全數由主計總處管控,補助款優先支應人事費與業務費,符合優先順位才會同意動撥,另外,苗栗縣政府自行加碼的社福支票,以及不當增聘約聘雇人員,都將要求苗栗縣檢討。

過去中央政府對於舉債超標縣市政府,雖然有債務控管機制,但只是將統籌分配稅款與中央政府補助款二項中央補助「緩發」,縣市政府因財務缺口預先動撥中央補助後,接下來幾個月中央會逐月扣抵部分補助款。

但由於苗栗縣政府這段期間,將縣庫資金支付工程款,搞到公務人員都領不到薪水,施政優先順位已本末倒置,「緩發」補助款無法導正苗栗縣政府作為,因此,行政院首度「介入控管」苗栗縣財政紀律,未來,中央政府補助款動撥,由主計總處管控,以人事費等法定義務支出(例如低收入戶補助)、業務費為優先,符合優先條件,主計總處才通知台銀撥款。

主計總處官員強調,為尊重地方自治,苗栗縣自有財源仍由縣政府掌握,但苗栗縣必須同時提出財政改革方案。

舉例來說,老人年金、假牙補助等,若為苗栗縣政府自行加碼的社福支票,並不在中央補助優先順序,另外,苗栗縣為推展業務,增聘的約聘雇人員,係編列在業務費,而非人事費,未來若要撙節開支,苗栗縣政府必須自行審酌其必要性。

在中央政府補助公共建設方面,除非被中央列為優先推動公共建設,若苗栗縣財源日後無法到位,工程也可能會暫緩。官員強調,行政院日前成立融資平台,係針對拿不到工程款的包商,所提供的資金周轉平台,工程停擺責任也是苗栗縣政府承擔,「並不是同意苗栗縣舉債。」



下半年90多億收入 苗栗縣府現在已經沒錢
記者胡蓬生∕苗栗縣報導/聯合報/104.07.22
行政院指苗栗下半年有九十多億收入,足以支付人事、基本行政運作,縣府表示,這些收入都是「未來式」,縣府的困境是現在就已經沒錢。

根據行政院說法,苗栗縣府估算下半年財務支出,其中人事支出六十三點三億元(包括每月人事費、考績、年終獎金等)、基本行政作業支出十三點八億元(包括水電、油料、文具等各項日常庶務支出),扣除後還有廿二點八五億元。

至於苗栗縣負債六百四十八億元,但財政部估算是三百九十八億,其實是財政部的數字並未包涵隱藏性負債一併納入計算,因此會出現不同版本。

縣府財政處長徐榮隆表示,苗栗縣到去年十二月底,一年以上長期負債二百卅二億元、一年內短期負債一百六十六億,合計三百九十八億元,這些向銀行的舉債都是公共債務法規範的負債。但縣府另向廿三個基金專戶,包括各農地重劃基金、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縣有財產開發基金等各專戶共調借達一百四十八億元,調借的款項未來都必須歸還,屬廣義負債,另有約一百億的應付未付款項目,包括已完工或發包、施工、保留的工程款,屆時也必須支付給廠商,其中有部分項目獲上級補助款。總計六百四十八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