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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法修正 大學評鑑不再是補助參考
by 趙永祥 2015-12-22 22:59:16, 回應(0), 人氣(860)

大學法修正 大學評鑑不再是補助參考

2015-12-16 聯合報 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大學法」部分條文,刪除教育部評鑑結果可作為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的規定,且增加評鑑應符合多元、專業之原則等規範,維護大學自主性。

    現行法規定,教育部辦理的大學評鑑可做為教育經費補助參考,但因此導致不少大學過度重視評鑑,造成大學同質化、評鑑形式化,甚至大學基層教師勞動條件惡化,教學品質不升反降。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的提案說明指出,大學法一方面規定大學應自我評鑑,另一方面卻同時賦予教育部定期辦理大學評鑑之權力,以評鑑結果作為教育經費補助及學校調整發展規模之參考;如今評鑑制度已成組織怪獸,不僅偏離大學核心價值,也危害教師教學與學生受教品質。

    國民黨立委蔣乃辛的提案說明也指出,刪除各校評鑑結果將不成為政府補助經費參考,讓評鑑結果與高教經費補助脫鉤,避免各大學過度受到評鑑牽引,失去大學自主性。

    原有立委提案,增訂大學評鑑結果得作為政府命大學停辦之參考,及教育部得命未通過評鑑的私立大學停辦或合併,但教育部認為,大學評鑑的宗旨在於持續改善學校辦學品質,若依評鑑結果可命大學停辦或整併,評鑑公平性將受到質疑,相關條文經過朝野協商,最後未納入修法內容。

    對此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表示,當初關於大學整併,教育部尚未提出任何辦法,在沒有法源的情況下,希望用修法補足,但教育部已於今年研擬「高教創新轉型條例」,未來大學如何整併及退場,將有專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