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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台灣高離婚率,結婚未滿10年而離婚近5成4
by 趙永祥 2016-06-09 07:51:54, 回應(0), 人氣(1566)

《社會》台灣高離婚率,結婚未滿10年而離婚近5成4


【時報-台北電】

隨著不婚人數的增加、女權主義高漲以及社會上愈趨複雜的男女關係等因素影響,傳統的7年之癢已經縮短,變成5年之癢。

   內政部昨公布最新離婚統計數據,在所有離婚夫妻中以結婚未滿5年者占最多數,達33%,屬於離婚「高危險群」。

   去年全年離婚對數,為5.3萬對,和2006年的6.4萬對離婚相比,顯示過去10年來呈現「坡段式」下降,離婚對數逐步趨緩。

   但離婚對數減少,是因為許多年輕人選擇「不婚」,結婚率不斷下降所造成的,而非夫妻關係更為和諧。

   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從1950年之後,結婚率大致在8∼10%之間,1990年以後,結婚率大抵在5∼8%之間。

   在離婚率的統計,1950年以後的離婚率幾乎是逐年、緩步上升,大致上在0.5∼2%,這個狀況一直延續到上世紀末,過去20年來,離婚率都在2∼3%。

   由於結婚率下降幅度,明顯超過離婚率的降幅,沒有結婚,哪來的離婚,也因此,近年來的離婚對數較10年前為低,但是離婚率並未較10年前下降,舉例來說,今年5月的離婚率為2.5%,去年5月為2.2%,2006年則為2.8%。

   「晚婚」、甚至「不婚」逐漸成為主流的情況下,近年來離婚率只能說沒有繼續上揚。內政部官員分析說,雖然自由戀愛風氣盛行,女權主義高漲,離婚率「猜想」應愈來愈高,但從近年流行「晚婚」來看,結婚是「高門檻」的喜事,對象選擇必須審慎評估,的確是打破不少人對「離婚只會愈來愈多」的刻板印象。

   結婚年數中位數方面,內政部表示,去年離婚者的結婚年數中位數為9.04年,即當年離婚對數中,有一半的結婚年數少於9年,較10年前增加了快1年。

   離婚對數觀察和10年前相較,夫妻雙方均屬我國國籍者,去年較2005年減少17.7%,夫妻一方原為大陸港澳者,也減少近1成,但是夫妻一方為東南亞國籍者,則增加了15.4%,這對於新政府的新南向政策,是一項考驗。

   去年平均每天有146.4對夫妻離婚,結婚未滿5年者占33%居冠,屬於離婚「高危險群」;結婚5至9年者占20.8%次之。換言之,結婚未滿10年而離婚就佔了近5成4,其後結婚年數增加,離婚比率遞減,亦即結婚愈久,愈不容易離婚。(新聞來源:中國時報─周思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