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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占GDP28.1%
by 趙永祥 2014-07-07 17:53:27, 回應(0), 人氣(1640)


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占GDP28.1%

記者薛翔之/台北報導/聯合報/103.07.01

國內地下經濟規模有多大?根據台灣大學和成功大學合作團隊研究,二○一二年地下經濟規模,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GDP)的百分之廿八點一。若以GDP為台幣十五兆元計算,國內未計入GDP的地下經濟金額高達三、四兆元。

成功大學副校長、前財長何志欽昨天指出,以趨勢觀察,台灣從一九六一年至二○○三年間,地下經濟規模下降;在此之後至前年(二○一二)的十年間,地下經濟的平均規模相當於GDP的四分之一。其中,二○○八年至前年地下經濟的規模,可能受到金融海嘯,以及電子商務崛起等影響,呈現上升趨勢。

他表示,地下經濟因無法具體掌握,因此世界各國只能從金流去概算;若要做為政策輔助工具,還必須參考財政資訊中新報稅資料,連同個別產業,例如民宿、餐館等進一步分析。

他說,他過去在美國從事地下經濟研究,地下經濟的樣態可以分為短報跟完全未申報的幽靈人口;過去十年,由於網際網路崛起,地下經濟又有新的樣態,以網拍為例,雖然多數係透過信用卡刷卡付款,但不少民眾仍用貨到付款、金融卡轉帳等工具支付,讓網拍賣家營業額更難掌握。

何志欽指出,全球比較成熟的經濟體,地下經濟的規模約為GDP的一成左右;不過,也有部分東歐國家及菲律賓、印尼等國,高過台灣,甚至高達百分之卅、四十以上。

「地下經濟」是指未納入GDP的經濟活動,包含合法和非法的產業。以製造業來說,家庭代工,或是水電工程維修,以自營的方式,較容易經營;另外,近期崛起的網路賣家,以及SOHO族設計、民宿、美髮、快遞、私人照護、汽車共乘,或是日租套房等,也易走入地下經濟。

何志欽也指出,影響地下經濟規模消長的原因眾多,像服務業占GDP產值的比率拉高、所得稅提高時,都助長地下經濟;但是,當GDP、銀行家數、每月工時或勞動參與率等增加時,地下經濟規模會減少。

 
財經專題
地下經濟大宗 地下金融、賭博、走私與色情
記者林上祚/台北報導/聯合報
前財政部長何志欽研究推估台灣地下經濟規模大約相當台灣GDP的百分之廿八,這個數字主計總處官員聽了也很訝異,官員表示,世界先進國家地下經濟占各國GDP比率僅約百分之十五。

不過官員強調,主計總處目前除了每五年針對攤販進行普查外,對於其他地下經濟項目並無相關統計;攤販占地下經濟比重並不高,地下金融、賭博、走私與色情業才是地下經濟最大宗。

官員表示,主計總處目前每五年有針對全國攤販收入狀況進行調查;至於二年一度的工商普查,只調查有營利事業登記的企業,未立案的業者根本無從查起。

根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八月底全台攤販近卅二萬戶,全年營業收入五千五百一十億元;跟全國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營業額總額二十幾兆元相比,其實所占比率並不高。

官員表示,攤販占台灣地下經濟比重並不高,占比較高的應該是地下金融、賭博、色情與走私等項目。

以地下金融為例,舉例來說,大部分典當業都有兼營「票貼」,因應眾多的中小企業「軋三點半」需求,票貼業務還連帶創造周邊產業,例如協助企業非法融資的財務管理顧問公司與代書業;即使合法金融機構信貸產品眾多,但仍無法取代民間票貼業務市場。

另外,近年網拍業蓬勃發展,電子商務金額每年已達六、七千億元,但多數網拍賣家仍是沒有設立營利事業登記的SOHO族。

http://paper.udn.com/udnpaper/PID0008/261148/web/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