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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唯識學「識的特質與功能」
by 趙永祥 2019-06-16 14:05:10, 回應(0), 人氣(1503)


淺談唯識學「識的特質與功能


壹. 唯識學基本概念 


唯識之學是一門極為艱深,極為繁瑣的學問,它「文如鉤鎖,義如連環」,亦可說是「字包千訓,言含萬象」。唯識學之立論,以為宇宙萬法皆是能變的心識所變起之境,即簡去心外諸法,擇取識心,表顯內界識心的真性法相。換言之,唯識宗立論,以吾人心識之外的萬有現象,皆是由吾人心識自體所變現影射而來,亦即由第八阿賴耶識中之種子所變生,故除心識之外,萬有現象皆非實在,這即是所謂的「一切唯心,萬法唯識」。故「識變」是唯識學思想理論的核心架構。其分析諸法現象,並承認心識的存在,其義理沿襲般若空的思想,但嘗試修正「空」思想的偏向,從教理上看,唯識思想是高度發展的佛教思想,不僅處理了部派佛教可能落入「實有」的窠臼,也處理了般若學派可能流為「空」的問題,對於吾人探索生命起源及宇宙萬象,提供了一套完善的理論思想系統。

唯識學又稱為法相學,唯識宗又稱為法相宗、慈恩宗、應理圓實宗,為中國佛教大乘八宗之一。此一宗派傳承於印度的瑜伽行學派。唐太宗貞觀十九年玄奘三藏法師自印度學法歸國,攜回梵典六百五十餘部,其中關於法相唯識一系的經論譯出十分完備,又得其上座弟子窺基、神昉、嘉尚、神光、圓測等之弘揚,創立了我國大乘佛教的法相唯識一宗。

       玄奘法師以護法的學說為主,合糅諸論師之作而譯出《成唯識論》十卷,全書主旨為立萬法乃唯識所變現,分能變之識為第八異熟識,第七思量識,前六了別境識三種;次辨唯識之理,最後說明唯識三性及修行階位。

 

貳. 的特質與功能

    唯識學立論,以為宇宙一切現象──即所謂法相,全是唯「識」所變。欲了解識變,必先了解什麼是「識」。

    《大乘法苑義林章》曰:

「識者心也,由心集起綵畫為主之根本,故經曰唯心;分別了達之根本,故論曰唯識。或經義通因果,總言唯心,論說唯在因,但稱唯識。識了別義,在因位中識用強故,說識為唯,其義無二。二十論曰:心意識了名之差別。」


《順理正論》卷十一曰:

「心、意、識」雖是一體,而訓詞等義類有異,謂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

由上可知,識即是心。心又是什麼呢?此心非我人胸中之肉團心,亦非腦殼中之大腦,而是一切存在全體之起始、過程、歸結與轉化之功能。「功能」一詞,最早見於《大毘婆沙論》,後又復見於無著菩薩的《攝大乘論》。功能是什麼呢?是「非物質而產生物質之力用」者,實際上即是物理學上之「能」。「能」為心物活動的潛力,為產生有為法之果的功用勢力。《中論頌》曰:「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


《阿毘達摩雜集論》釋此頌云:

「自種有故不從他,待眾緣故非自作,無作用故非共生,有功能故非無因。」是以諸法之因即是功能,而阿賴耶識所攝持的萬法種子,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ㄧ切變現皆是功能之力。

宇宙諸法──即世間種種精神的、物質的現象,皆是阿賴耶識中種子變現而起。種子又是什麼?種子是潛在的功能,此潛在功能的發生作用〈即現行〉。阿賴耶識攝持諸法種子,有生起色、心諸法的力用,此力用即稱為種子。所以種子、阿賴耶識、和它所生起的現行果法,這三者是體用因果的關係,是「不一不異」,因為本識與種子之間,本識是本識,種子是種子,所以非一;但本識不離種子,種子不離本識,所以非異。再者,種子與現行之間,種子是因,現行是果,因是因,果是果,所以非一;但因是此果之因,果是此因之果,所以非異。

「識」主要有四個名稱,曰: 心、意、識、了。

此四者都是指一種無質礙性的功能。唯識學解釋謂:積集義是心,思量義是意,了別義是識。八識各有此四種功能,各得通稱為心、意、識、了。

以功能勝顯來說,則第八識集諸法種子,生起諸法,名之為心。第七識恆審思量,執著自我,名之為意。前六識了別別境及粗顯之境,名之為識。以上數者,只是一種能變的法性,是離開名稱言說的境界。以唯識之教就是「即用顯體」,說到其體名之為「如如」,說到其用名之為「能變」。能則勢力生起,運轉不居;變則生滅如幻,非實有性。唯識立論,謂離識之外無別有法。而所謂識,正是一種能變的功能而已。



Written by Dr. Chao Yuang Shiang (趙永祥 博士)

 Faculty, Dep. of Finance, Nan Hua university

 (南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暨財務管理研究所 專任助理教授)

 16-June-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