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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台灣每人消費金額為 26.6萬元
by 趙永祥 2019-09-03 23:56:32, 回應(0), 人氣(732)

2018年台灣每人消費金額為26.6 萬元

主計總處最新調查,去年全國平均每戶家庭消費支出81.1萬元,折算平均每人消費金額為26.6萬元,年增2,000元或0.6%。

根據2018年家庭收支調查,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03.6萬元,比前一年多了17,363元,每戶消費支出則不增反減,但若除以戶內人數,平均每人消費金額仍有增加,20年來增加9.5萬元,平均年增2.2%。

主計總處指出,觀察長期趨勢,每人消費金額年增率大致與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年增率走勢相近,但從2000年以來,逐年增幅都低於5%。

至於家庭主要設備普及率,以彩色電視機、行動電話及冷暖氣機分別占98.8%、95.2%及94.1%較高,除濕機數位相機分別占37.0%、19.5%較低。

相較於十年前,普及率以連網比率增加23.1個百分點最大,除濕機、冷暖氣機及行動電話也分別增加7.0、6.5及5.4個百分點。

隨著近年手機功能愈趨健全,曾被視為流行指標的數位相機已然失寵,十年來的普及率大幅縮減29個百分點,化作另一滴時代的眼淚;與此同時,電話機、家用電腦也分別減少6.4及2.5個百分點。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資料來源:主計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