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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人才進入白熱化競爭:理工科畢業也能跨界金融業
by 趙永祥 2020-11-29 20:52:11, 回應(0), 人氣(460)

FinTech人才進入白熱化競爭:

理工科畢業也能跨界金融業 


今年台灣純網銀正式問世,加上開放式銀行上路,預計銀行業對金融科技人的需求更加殷切,今年銀行業的金融科技人可望再度攀升。未來金融業的新方向將由跨界的FinTech人才引領,科技人其實不需拘泥產業別,或許因跨界帶來另一新火花。

一向以財經相關科系人才為主要招募對象的金融業者,近年為了發展金融科技,將徵才觸角伸向理工科系的畢業生,而這些「跨界」人才將為金融領域的「人」與「資料」帶來何種火花?又會如何創造出特別的顧客體驗?甚至金管會也預告法規修正,讓科技人才不僅可轉任金融業,還能夠出任分支機構負責人,也有助於金融業廣納科技人才。

金融業玩跨界,更多超出想像的金融服務可能會逐一實現,也因此金融科技發展正如火如荼,對於科技人才的需求也越來越高。金管會日前宣布,將預告法規修正條文,正面表列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等人才,有一定工作年資者,可轉任金融業經理以上職位,甚至可出任分支機構負責人,讓科技人轉職路更寬。

新增跨業人才條款,年底前生效

金管會此次將一口氣修正13項法規,包括金控、銀行、信託、票券、信合社、證券商、投信、投顧、期貨、期貨信託、期貨經理、期貨顧問及保險業負責人的資格條件中,都會新增「跨業人才」條款,預計將在今年底前生效適用,未來金融機構若挖角科技人才,將不用逐案認定。

其中,證券業若挖角科技等跨領域人才,將不限就職範圍,例如挖角聯發科工程師,只要此人有相關分析師、投信顧或證券高級業務員證照,且有2至6年的科技業工作經驗,到投信或投顧後不一定只能從事資安或金融科技相關工作,甚至可以直接出任投資部門主管、分公司負責人等,彈性更大。

證期局因為有相關專業證照要求,因此對跨領域專業人士工作年資要求較低,投信投顧、期貨信託等只要2年工作經驗即可,最長也僅要求6年。

若是轉任到銀行、金控、信託業,則服務範圍限制在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或企業管理等領域,並要工作經驗10年以上,可任職與原專業領域相同的總行經理到副總經理的職位,不過,總經理則因要求更高的金融專業及熟悉金融各項業務,尚未允許科技人或其他專業人士出任。

保險業亦是要求10年以上工作經驗,但除了資訊、科技、法律、電子商務、數位經濟,還有財務會計、人力資源領域,都可轉任保險業總公司經理以上職務,但也是限原專業領域同性質的工作,亦不含出任總經理。

FinTech從業人員今年將突破萬人

金融業擴大招募金融科技人才的趨勢方興未艾,據金管會統計,去年全體金融業從事金融科技領域者共8,824人,較前年增加1,226人,年增16.13%,預估今年全年可望衝破萬人大關;其中又以銀行業的金融科技人達6,364人最多,也較前年增加942人,年增17.37%。

據金管會統計,2019年國內金融業者投入金融科技發展總額為165.2億元,預估今年全年投入金額為188.8億元,其中以銀行業預估今年投入金融科技發展經費133.5億元最多,保險業也有40.4億元。

業者表示,今年有純網銀問世、加上開放式銀行(Open Banking)上路,預計銀行業對金融科技人的需求更加殷切,今年銀行業的金融科技人可望再度攀升。金管會也發現,金融業和金融科技業合作情況,從2017年的支付、大數據、資安等,到2018至2019年時,已經轉成AML╱KYC,人工智慧、雲端和Open API等領域,顯示近年因各界重視資料共享、雲端委外與身分驗證議題,加上金管會推動開放式銀行等因素,讓相關領域的合作案增加。

金管會副主委許永欽表示,以AI人工智慧來看,在各行各業的表現都相當多元,於金融業人工智慧的運用還沒有很多,但年成長率高達28%,需要注意的是,人工智慧沒有人為特徵,在未來的判讀上,以及法律的責任需要多加注意,同時「機器人是沒有道德判斷能力的,無法辨別對與錯,在運用AI金融科技時,金融機構制定演算方法不能只考量商業利益。例如讓消費者過度借貸,造成無法償還,而這些錯誤要如何及時修正。」也就是科技研究一定要能與業務單位協同溝通,才能開發出最好的系統。

一位在大學是「純資工」背景的A君也分享,畢業後選擇來到金融業工作,初期雖有點不適應,但在協助各單位建置自動化流程的過程中,體會到當金融人與科技人攜手合作,得多溝通以整合不同思維,才可激發創新顧客體驗。

而未來金融業的新方向,將由跨界的FinTech人才引領。科技人其實不需拘泥產業別,不管是電子業、網路業、科技業或金融業,其實都同樣在探討需求、開發產品、撰寫程式、進行實驗,只是應用場景和所需產業知識不同。

  • 資料來源: 台灣銀行家,2020年10月號https://www.bestwise.com.tw/current/post.aspx?ipost=4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