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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贈房給子女可以自贈與總額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2023/08/09)
by 趙永祥 2023-08-11 18:38:45, 回應(0), 人氣(201)


             父母贈房給子女 課稅兩樣態

父母贈房給子女可以自贈與總額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



2023-08-09 02:07 經濟日報               遺  產
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房市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父母贈與房地給兒女,土地增值稅以及契稅若由子女繳納有望降低贈與稅。高雄國稅局表示,不動產因贈與移轉而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而實際上確係由受贈人自行繳納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可以自贈與總額內扣除後計課贈與稅。

官員表示,民眾張先生想將名下土地及房屋贈與給兒子,贈與土地公告現值23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50萬元,不知道贈與稅額要如何計算,由兒子繳納的土地增值稅37萬元及契稅3萬元,是否可從贈與總額扣除。

贈與移轉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繳納原則贈與移轉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繳納原則

國稅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5條及《契稅條例》第7條規定,不動產因贈與移轉而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依法應由受贈人繳納,且確實由受贈人自行繳納者,得按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19條規定,自贈與總額中扣除後計算贈與稅額

高雄國稅局指出,但如果不動產贈與移轉而發生的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是由贈與人出資代為繳納者,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則視同為他人承擔債務,應以贈與論,須加計列入贈與總額中,已繳稅款再自贈與總額中扣除。

以張先生案例看,若能提示土地增值稅37萬元及契稅3萬元確實是由受贈人繳納支付、並有證明的相關資料,則贈與淨額為-4萬元(230萬元+50萬元-免稅額244萬元-37萬元-3萬元),免課徵贈與稅。但如由張先生代為繳納該土地增值稅37萬元及契稅3萬元時,則贈與淨額為36萬元(230萬元+50萬元+37萬元+3萬元-244萬元-37萬元-3萬元),應課徵贈與稅額3萬6,000元(36萬元*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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